国家发改委:支持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项目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该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其重点支持内容包括: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项目。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4〕337号

 

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17日

来源:国家发改委
 
 

 

创建时间:2024-04-1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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