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 到2025年全市发电装机达45万千瓦

 

  日前,天津省发改委发布《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与生物质能相关的内容:

发展基础

  (一)资源条件

  3.生物质能资源

  天津农作物秸秆以玉米、小麦、水稻、棉花秸秆为主,另有少量高粱、大豆等作物秸秆,每年产出总量约250万吨,可利用量约220万吨。目前,天津生活垃圾日产量约1.5万吨,全年产量超过500万吨。

  (二)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天津立足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重点加大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和地热能,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截至2020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达到282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227.8万千瓦。其中,风电84.5万千瓦,太阳能发电163.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3.4万千瓦,水电0.5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625万吨,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7.7%。

  3.生物质发电

  垃圾发电。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投产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青光垃圾综合处理厂、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双口垃圾填埋气发电厂、蓟县垃圾发电厂、贯庄垃圾焚烧发电厂、宁河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垃圾发电项目,总装机29.6万千瓦。

  秸秆发电。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投产秸秆发电厂1座,为宁河秸秆焚烧发电厂,装机3.8万千瓦。

 

重点任务

  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加快本地可再生能源开发,打造滨海“盐光互补”、宁河“风光互补”等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积极争取外部绿电,增强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推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逐步形成风、光、水、地热、生物质等多元互补,源、网、荷、储平衡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格局。

  (三)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

  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思路,积极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等多种形式利用。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5万千瓦。

  1.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

  鼓励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满足周边居民、企业用热需求,严控只发电不供热项目。支持在宝坻、蓟州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区,统筹燃料收、储、运,稳定市场供应。

  2.垃圾焚烧发电

  统筹垃圾焚烧发电布局,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先进污染处理技术应用和推广,不断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3.其他利用形式

  鼓励其他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鼓励生物燃料乙醇等生物液体燃料应用;支持符合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并入城镇燃气管网,促进生物天然气在工业蒸汽、热力以及居民炊事、采暖等领域应用;支持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造纸、酿酒、印染、皮革等企业结合有机废物、废水处理,配套建设沼气发电工程。

 
 

来源:天津省发改委

 

 
创建时间:2022-01-2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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