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研究】新时代生物能源的变与不变(上)
文章导读
近期,国家陆续公布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有关能源、新能源、农村能源、生物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期间笔者接到众多行业企业、科研单位和金融投资机构电话、邮件,咨询有关生物质能产业当今及未来发展问题,甚至个别企业存在焦虑悲观心态。生物质能产业界需要对行业发展有一个系统、全面、客观、准确的认识,以便调整企业经营思路,适应新发展阶段国家对生物质能产业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经济、能源、环境、农业等领域新发展理念,笔者谈谈新阶段生物质能产业发展思路,供业内人士参考,欢迎业界朋友“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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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突出问题
经过三个“五年计划”,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统计,截止2021年底,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3798万千瓦,年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生物质清洁供热超3亿吉焦,其中,供暖面积超3亿平米;年产生物天然气(含沼气)3亿方;年产生物液体燃料402万吨。年消纳各类有机废弃物4.6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8亿吨。粗略统计,我国各类有机废弃物能源化潜力超5亿吨标煤,当前利用率仅为12%,发展潜力巨大。同时,产业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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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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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段对生物质能产业发展新要求
高质量发展。产业需要从“有没有(由小到大)”向“好不好(由弱到强)”转变。首先,生物质能产业要提升其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能源产品及其副产品附加值;其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依靠内生动力,自我滚动发展,自我创新发展;其三,要逐步适应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的新形势。其四,产业结构要均衡发展,发电、非电利用齐头并进,多能互补,协同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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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产业的“三变一不变”
商业模式的转变。为了更好体现生物能源的生态能源价值和民生属性,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道路。以传统“售能”盈利模式逐步转变为“生态价值+售能”模式。生态价值包括废物处置费(如生活垃圾处理费、农业废物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工业废物处理费等)、碳市场交易、绿证交易、排污权交易、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总量抵消等。其中,“废物处置费+售能”模式是生物能源项目盈利的核心。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既能体现生态能源的“生态价值”,同时又能使生物能源充分参与市场竞争。这种模式推行的最大难点主要集中于农林剩余物领域,一是农林剩余物可多元化利用,二是“固废处置费”的出处问题。笔者认为,农林剩余物可作为资源优先农用(饲料、肥料、基料),其次是资源化(工业原料)利用,最后不能利用且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危害的部分可作为有机废弃物进行能源化利用。关于农业废弃物处置费的来源问题,由于粮食是国家战略物资,为了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其废弃物处置费建议纳入当地财政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
发展方式的转变。新阶段生物能源在市场化方面将需要有新的突破,可概括为“两头市场化”。一头是生态补偿(主要是废物处置费)的市场化竞争,另一头是生物能源(热、电、气、油)或固废资源化利用产品(如有机肥、土壤基质或土壤改良剂等)的多维度(同类商品间、不同商品间、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间、可再生能源内部间,等等)市场竞争。简而言之,通过充分的“两头竞争”,达到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模式创新,降低整个有机废物处置及循环再利用的社会成本。
总之,万变不离其宗,无论怎么变,产业的初心使命不能变。发展生物能源的首要目标是为了无害化、减量化处理海量有机废弃物,其次才是废弃物的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这个定位是由我国的实际国情所决定。其一,合理科学妥善处置城乡有机废弃物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追求美好生活质量的刚性需求。其二,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严重缺水,人均耕地面积1.5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007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5%,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物能源必须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发展底线。这就要求生物质原料主要以城乡各类有机废弃物(农林剩余物、有机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市政污水污泥、果蔬垃圾、工业有机废渣废液等)为主,能源作物或能源林木为辅。(研究机构: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产业研究部 电话:010-6852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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