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拟停运生物质发电、供热项目,与兄弟公司进军渔光互补发电
同日,江苏新能还公告称,拟与连云港金海环保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环保”)和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发电”)合资成立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云新能”),并以其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发建设连云港云台12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盐城、如东生物质项目此前已停机
公告显示,江苏新能拥有全资及控股生物质发电企业四家,分别位于淮安、泗阳、如东、盐城,四个项目装机容量合计11.5万千瓦,生产模式为发电或供热,全部机组投产时间在2008-2009年期间,合计占江苏新能控股装机容量比重为7.40%,项目运营需要持续采购、消耗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燃料。
据介绍,上述四个生物质发电项目属于国内较早一批投建,与后期投建的项目相比,存在锅炉参数较低、单耗较高等客观情况,加上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持续滞后,各生物质项目一直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和资金压力。
2020年,国家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后,或者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所发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江苏新能投资的四家生物质发电企业项目并网时间较早,合理利用小时数已用尽或即将用尽。
另外,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受煤炭价格高涨、江苏周边新建项目集中投运、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江苏新能生物质项目所在地区生物质燃料市场价格持续高位,2022年燃料价格最高时,部分项目发电成本甚至超过带补贴上网电价,此情形下,无补贴的生物质项目若继续运营将产生较大额度亏损。
因此,江苏新能位于盐城的生物质项目在2021年底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用完后已暂停运行;位于如东的生物质项目为纯发电无供热项目,2022年3月因燃料价格过高开始停机;而位于淮安、泗阳的生物质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承担着为当地园区部分企业供热的社会责任,今年,两公司通过单机抽汽供热、锅炉直接供热不发电等运行方式尽可能减少亏损,同时多方协调提高供热单价,申请相关补贴,缓解运营压力。
江苏新能表示,结合行业现状及各项目实际,公司拟不再对生物质板块新增投资,集中资源重点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业务,通过新的业务发展逐步实现人员分流、项目转型。公司位于淮安、泗阳的生物质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停运。

开发建设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同时,江苏新能还提示称,合资公司的成立尚需依法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项目尚需完成申报备案等手续,且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项目进度、收益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