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民营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对转供电主体内部产权明晰、具备改造条件的,充分利用专项债券等资金,加快推进“转改直”工作,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严格执行规定的电价政策。

粤府办〔2023〕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十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为民间资本提供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服务支持。积极利用线上线下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促进民间投资典型案例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稳定投资信心。(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工商联等省相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建时间:2023-03-22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