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甲烷控排行动 谋求应对气候变化与追求经济效益“双赢”

《金融时报》记者
秦虎:甲烷是仅次于二氧化碳的第二大温室气体。虽然其寿命较短,但是有比二氧化碳更强的温室效应。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研究报告,20年内甲烷的全球增温潜势(GWP)是二氧化碳的80余倍。在过去的两个多世纪,大气中甲烷的浓度增加了1.5倍,甲烷排放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达到了25%。近年来,除了二氧化碳之外,大家开始寻求更多的应对气候变化途径。甲烷控排不仅能够有效缓解温室效应,更重要的是甲烷本身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
《金融时报》记者
目前,推动甲烷控排面临哪些挑战?
秦虎:准确识别重点甲烷排放源,精确量化甲烷排放量,是制定控排措施和衡量控排效果的基础。但是,目前我国甲烷排放监测与量化面临一定的挑战。
甲烷排放源较为复杂,涉及能源行业、农业、废弃物处理等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都要收集甲烷排放数据,加大了核算难度。目前,估算甲烷排放量的方法可分为自下而上的排放清单方法和自上而下的观测反演方法。由于缺乏基于现场实测的准确的排放因子,且仅通过统计数据无法捕捉准确的年际变化信号,不同排放清单之间的结果差异较大,不利于控排激励政策设计。
另外,甲烷监测机制有待完善。传统监测方法有泄漏探测器、红外相机等,近年来还出现固定监测站、无人机、飞机、卫星遥感等多种监测技术和手段。综合利用卫星观测、地面监测等多种监测方式,可以提供多个层面的数据,为政策设计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持。目前,中国还有待建立健全甲烷控排监测、报告和核查标准体系(MRV),在全国范围内系统性地开展甲烷排放监测与核算工作。
《金融时报》记者
秦虎:中国甲烷排放源主要有煤矿、废弃物、畜牧业、水稻、石油、天然气。从技术上讲,目前这些领域的控排都有可行的技术来支持控排。与其他国家相比,关键是实施的难度和成本上会有很大的差别。
从农业领域看,我国的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低,改变小农户的农业生产行为和落实相关的技术在实施上难度较大。
对比来看,煤矿和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是国内外甲烷控排的主要着力点。能源行业回收甲烷进行资源化利用具有成本优势。因此,国际上重点关注油气领域的甲烷控排。例如,油气行业气候倡议组织(OGCI)致力于实现到2025年甲烷密度远低于0.20%的目标,随后又发起了“甲烷零排放”倡议,力争2030年实现油气业务甲烷零排放。我国的油气企业也制定了甲烷控排目标和行动方案。2021年,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北京燃气、华润燃气和新奥能源等企业成立了“中国油气企业甲烷控排联盟”,制定甲烷排放管控目标和行动方案,力争2025年成员企业天然气生产过程甲烷平均排放强度降到0.25%以下,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并努力于2035年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金融时报》记者
目前甲烷控排是否得到了足够的资金支持?应该如何激励市场主体积极实践甲烷控排?
秦虎:甲烷控排在激励机制设置上有正向和负向激励两种。正向激励采用奖补或者融资支持等方式,而负向激励则侧重于税费政策或者处罚政策。不同的甲烷控排领域、不同国家的情况可能会有差别,采用哪种方式需要因地因时而异。
例如,丹麦、德国、意大利等国为沼气以及生物甲烷行业提供了优惠的补贴政策。目前,新西兰碳市场、澳大利亚ERF的保障机制和欧盟碳市场也已将煤炭行业甲烷相关排放纳入强制履约碳市场。美国的《通胀削减法》提出针对油气甲烷排放征收甲烷费的政策。
就中国而言,早就通过积极参与《京都议定书》的履约机制之一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推动甲烷控排。清洁发展机制的核心内容是允许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控排效果的项目,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控排量用于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甲烷回收与利用正是中国CDM项目的重点领域之一。
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就开始对煤层气(瓦斯)的开采利用进行补贴,标准为0.2元/立方米,并在2016年将标准提高为0.3元/立方米。从2019年起,对包括煤层气(煤矿瓦斯)在内的非常规气开始按照“多增多补”的原则进行补贴。
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政策与机制将有助于强化企业控排的责任、提升企业自主控排的积极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参考标准》都将减少甲烷排放项目纳入支持范围。这些政策都有利于激励市场主体参与甲烷控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