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生物柴油的混兑调和、出口业务
11月25日,商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旨在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中,提升保税燃料加注的国际竞争力,并加快综合海事供应体系的建设。《方案》提到支持在舟山符合监管条件的场所内,开展进口燃料油和沥青、生物柴油以及其他既不属于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也不属于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商品混兑调和、出口业务。此外,还支持开展生物燃料油、绿色甲醇、液氢、液氨等新型绿色船舶燃料加注试点。
以下是通知原文:
商务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
2024-12-02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