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厨余垃圾不能种菜了!可能涉嫌违法!
土地利用堪称最古老、最经济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方法,在我国,使用垃圾、人畜粪便生产农田肥料具有悠久的历史,即使到了现代,各地环保人士、环保组织或企业依旧会利用厨余垃圾等有机废物制作肥料来种植各种花卉或农作物。 然而,近日出台的《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却明确规定,“禁止将污泥及相关产品、厨余垃圾用于种植食用农产品”。 违反此项规定的,“由区农业农村、园林绿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不过《条例》同时也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污泥及相关产品、厨余垃圾,鼓励用于园林绿化、荒地复垦、土壤改良等用途”。

图1 经分类和陈化厨余废弃物属于评估类原料
结合最新的NY/T525标准和北京市《条例》,再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的表态,基本可以认定:即使是经过分类和陈化后的厨余垃圾,也需要通过安全评估后才能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产物通常只用于园林绿化、荒地复垦、土壤改良等用途。至于能否用于种植食用农产品,则取决于各地的地方法规规章规定。考虑到首都的地方立法对全国具有极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因此不排除会有更多地方立法中也出现类似的禁止性条文。
“厨余垃圾种菜违法!”,这一提法恐怕令很多朋友感到无法接受! 实际上,你以为的“厨余垃圾”并不是现实中的“厨余垃圾”!
图2 你以为的厨余垃圾(左)和现实中的厨余垃圾(右)(图片来源:网络)
为了照顾到读者的感官,图2(右)其实保守了!现实中的厨余垃圾“颜值”低到尘埃里,泡在汤汤水水中,散发着馊味、甚至臭味,掺杂着塑料袋、纸巾、一次性餐盒、餐具以及各种匪夷所思的杂物。与你心目中散发着清新植物香味的厨余垃圾绝对是天壤之别! 根据2021年10月公布的《厨余垃圾处理技术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厨余垃圾是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它厨余垃圾的总称,其中餐厨垃圾是指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的饮食剩余物以及后厨的果蔬、肉食、油脂、面点等的加工过程废弃物;家庭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其它厨余垃圾是指农贸市场等产生的除家庭厨余之外的易腐有机垃圾。
图3 《厨余垃圾处理技术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厨余垃圾的定义
可见,厨余垃圾的来源极为复杂,说来自“百人手,千人口”毫不夸张,且高油、高盐,而油脂和盐分又都是堆肥的“天敌”:油脂会抑制堆肥微生物生长,延长堆肥时间,油脂酸化还会导致堆肥产品偏酸性;盐分则会抑制植物的生长,长期使用还会导致土壤盐碱化。另外,如果发酵不彻底,肥料会带有产生强烈的异味,施用后会导致植物“烧根”枯死,并携带有害菌群,成为潜在的疾病传播渠道。
图4 这个操作完成后请务必认真洗手(图片来源:网络)
因此,标准和法规中严格限制使用厨余垃圾生产肥料,甚至严禁用于种植食用农产品绝非毫无缘由!
可能有的朋友会问:如果我用自家的果皮、菜叶、剩饭菜等厨余垃圾自制肥料种菜违不违法?
切记一个字——“违法”!
因为《条例》并未对家庭/社区堆肥和商业化堆肥加以区分,况且在居民家庭或社区堆肥比较容易产生较大异味,轻则滋生蚊蝇飞虫,重则影响小区环境、居民健康。因此为了安全,还是把厨余垃圾统一分类投放,交给专业人士集中处置为好!
来源:环卫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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