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
2022
11月11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出,充分利用省丰富生物质能源资源,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和非电利用、生物天然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鼓励沼气发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洮南、辉南、舒兰,伊通,松原,通榆,磐石,农安,德惠,梨树等 10 个农林生物质在建项目建设。在长春、吉林、四平、白城、松原、通化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减轻秸秆焚烧污染。 加快推进农林生物质非电利用。鼓励发展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及生物质直燃项目。用生物质为企业、机关、学校、居民供应热能,打造低碳小区、低碳村屯、低碳小镇、“零碳”供热乡镇等试点示范项目,提升生物质燃料替代煤炭的比例,扩大生物质能供热替代煤炭供热比重。 积极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依托省发改委《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0)》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推进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5年,新增3-5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以下为《规划》原文: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