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出,充分利用省丰富生物质能源资源,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和非电利用、生物天然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鼓励沼气发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洮南、辉南、舒兰,伊通,松原,通榆,磐石,农安,德惠,梨树等 10 个农林生物质在建项目建设。在长春、吉林、四平、白城、松原、通化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减轻秸秆焚烧污染。 加快推进农林生物质非电利用。鼓励发展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及生物质直燃项目。用生物质为企业、机关、学校、居民供应热能,打造低碳小区、低碳村屯、低碳小镇、“零碳”供热乡镇等试点示范项目,提升生物质燃料替代煤炭的比例,扩大生物质能供热替代煤炭供热比重。 积极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依托省发改委《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0)》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推进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5年,新增3-5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以下为《规划》原文: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新能源...
土地利用堪称最古老、最经济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方法,在我国,使用垃圾、人畜粪便生产农田肥料具有悠久的历史,即使到了现代,各地环保人士、环保组织或企业依旧会利用厨余垃圾等有机废物制作肥料来种植各种花卉或农作物。 然而,近日出台的《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却明确规定,“禁止将污泥及相关产品、厨余垃圾用于种植食用农产品”。 违反此项规定的,“由区农业农村、园林绿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不过《条例》同时也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污泥及相关产品、厨余垃圾,鼓励用于园林绿化、荒地复垦、土壤改良等用途”。 也就是说,污泥及相关产品、厨余垃圾可有条件进行土地利用,但严禁用于种植粮食、水果、蔬菜及其他食用农产品。 考虑到北京市的农田除少量种植棉花外,绝大多数都是种植食用农产品,因此《条例》的规定相当于将污泥和厨余垃圾农用的大门几乎完全关闭。 同时,环保人士若再用厨余垃圾堆肥种植蔬菜,也将会成为违法行为!若再出现“环保人士收集厨余垃圾种出蔬菜瓜果”的新闻报道,恐怕执法机构就要按图索骥找上门了。 实际上,去年(2021年)5月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