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其中提到,推进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立健全农药追溯管理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加厚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加快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模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50%,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字〔2022〕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近日,《蓬莱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明确,因地制宜推广燃气壁挂炉、热泵热风机、生物质水暖炉等,2022年全区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924户。生物质炉具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补贴,成型燃料每吨补贴5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补贴时间为3年。 蓬莱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烟台市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2年,全区清洁取暖改造16019户,其中农村13924户,城区2095户;农村建筑节能改造1280户,城区建筑节能改造6.14万平方米。 二、总体思路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考虑我区属丘陵地带,燃气管网难以全部覆盖、后期使用费用偏高等实际情况,实施以城区周边人口密集区为主,逐步向远郊区扩展的改造步骤,打造集中连片改造区域。村居密集易于热网敷设的地区,优先进行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其他区域充分考虑资源配置、经济水平、居住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广燃气壁挂炉、热泵热风机、生物...
规则意识 7月20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环卫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所辖市(区)本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县(市、区)环卫主管部门(含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工作。 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提高生活垃圾...
近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商丘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 优化能源结构。坚持把传统能源转型升级和大力发展新能源相统筹,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统筹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强氢能技术研发应用。 深化重点行业点源污染治理。巩固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深化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废气提标治理。 加大其它涉气污染物治理力度。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工业烟气中二氧化硫、汞、铅、砷、镉、二噁英、苯并芘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木研发应用。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专栏4 蓝天保卫战重大工程 (一)NOx深度治理工程 完成建材、有色、石化等非电行业50%以上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完成70%以上工业窑炉和砖瓦窑炉提标改造工程,力争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企业提标治理工程达到绩效分级A、B级。 加强污泥处理...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源和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 有序推进石化、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铝型材、砖瓦制造、石灰生产等行业和热风炉、烘干炉等设备的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生物质锅炉的淘汰整治,优先淘汰由燃煤改烧生物质的锅炉。生物质锅炉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限值的应配备脱硝设施;采用SCR脱硝工艺的,要及时对催化剂使用状况开展检查,确保脱硝系统良好稳定运行。推进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督促10蒸吨以上锅炉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进一步强化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减少臭氧污染天气发生,切实保障公众健康,高水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固定源和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固定源氮氧化物工程减排 (一)进一步提升燃煤发电机组脱硝效率。 督促脱硝工程建设较早、技术水平偏低、氨逃逸率较高的电厂开展脱硝系统升级优化,...
《湖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印发,办法明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由财政和税务部门负责全额征缴。同时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且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罚款,单位罚款不超过3万元,个人罚款不超过1000元。 办法指出,生活垃圾处理费包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城镇清扫保洁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收费形式。各地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城镇居民小区,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城镇清扫保洁费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委托清扫保洁的居民或单位收取;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城镇清扫保洁费由被委托清扫保洁主体与居民或单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提供清扫保洁服务和收费。已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城镇清扫保洁费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在城乡统筹垃圾收运体系完善、已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农村地区,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各村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级以上环卫主管部门组织征收并负责相关工作。村委会负责本村的农村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