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4-28 2024
        4月1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优化能源结构。 发展新能源和清洁低碳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6%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27%以上。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清洁取暖以及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煤改气”在落实供气合同的条件下有序推进。加快已纳规核准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 推动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改造,加快西安垃圾焚烧厂配套供热管网建设,作为周边集中供热热源。到2024年,西安市、渭南市垃圾热电联产规模分别达到40MW、38MW。   原文如下     关于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持续推动《省委 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深入抓好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
  • 04-16 2024
        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大连市修订《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并于4月11日起正式施行。《通告》明确了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种类、禁燃区要求,以及各相关地区部门权责,进一步提升了禁燃区管控标准。 有序规范生物质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可再生能源,但在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化标准体系尚未完善,缺乏设备、产品、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情况下,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还存在一些问题。《通告》对大连市中心城区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燃用方式进行了规范,要求必须在配置袋式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中燃烧。对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要求在2025年底前完成整治。 以下为原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规定,决定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
  • 04-07 2024
      4月2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黔工信〔2024〕20号)。《指导意见》在积极培育未来产业集群中提出未来能源。面向绿色低碳、智能、高效、多元化发展方向,以技术突破为导向,重点推动氢能制—储(运)产业环节的电解水制氢、生物质制氢、高压气态储氢、低温液态储氢技术,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的研发突破及产业化。探索氢燃料电池、氢冶金、发电侧火储联合调频、风光储一体化、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等应用场景开发及商业落地。 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 先进制造业集群是产业分工深化和集聚发展的高级形式,拥有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是制造强国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要求,就加快培育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聚焦“六大产业基地”,加快推动企业集中、要素集约、产...
  • 03-25 2024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如下目标: 2024年,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地级城市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9%以上,其他四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3%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7%以上。 2025年,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地级以上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其他四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2027年,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全链条管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显著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力争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原文如下       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
  • 03-19 20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联合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4〕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总体要求,提出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使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践行地、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领区。其中,示范区主要指标中指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0%。 实施方案原文如下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情况 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区总面积155平方公里,加上拓展区涵盖通州区全域906平方公里,位于北京市东南部,长安街延长线的最东端,京杭大运河的北端,东隔潮白河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以下称北三县)相连,处于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联络的节点,是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的重要支撑。 2016年...
  • 03-19 2024
        3月1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到: 积极开展锅炉关停整合。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其余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增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按照高质量还田、高效益离田的思路,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提升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区域力争达到95%。2024年底前,各地结合实际对现有秸秆禁烧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并向社会公示。攀枝花市和凉山彝族自治州科学组织计划烧除,严禁无序烧除。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 推行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体...
  • 03-08 2024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实施方案》。文件公布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单位主要任务清单和重点项目清单。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项目107个,规模共计3467.5万千瓦。 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以生物质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化利用为重点,稳步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生物天然气等非电利用产业化步伐,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和效益。 扩大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鼓励工业企业就近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绿色电力使用比例。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逐步拓展应用领域。 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巩固非化石能源领域技术装备优势,持续提升风电、光伏发电、地热能、生物质能、核能等综合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 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县域发展主动性创造性,推动重点领域攻坚突破,服务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就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
  • 02-29 2024
    1月31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修编)》,其中提到: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消费替代。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进一步挖掘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氢能等潜力,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不断扩大太阳能在居民建筑和工农业生产上的应用规模。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加快各类锅炉淘汰和整治。加快推进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等改造工作,全面取缔分散燃煤和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现有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达标。在推进电网升级改造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电锅炉供热。开展生物质锅炉整治,燃轻质柴油、燃醇基燃料锅炉改造,逐步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的生物质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达标。到2021年底前,保留的锅炉必须实施清洁排放提升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新建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不高于30mg/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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