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2020
文章导读 7月30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高票通过《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地方立法推行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制度,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链条各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和惩处措施等。 2021年1月1日起,生活垃圾分类将正式纳入河北省法治轨道。怎么分?谁来管?如何实现“闭环”?这项关乎千家万户的“大动作”牵动了广大公众的心。近日,记者采访有关专家,对条例关键点进行了解读。 明确“四分法” 分类标准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条例明确为“四分法”,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目前的方案是按照住建部2019年11月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家标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城建处处长巨利军介绍,这是权衡各方意见作出的选择。立法过程中的调研也显示,多数公众认可这一分法。 记者注意到,条例对种类的列举采取化繁就简原则,避免产生概念混淆。比如,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和餐饮经营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等。 再比如,可回收物是指...
08-03
2020
文章导读 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历时18个月,经过三次审议,是国内首部直接以“垃圾分类”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历时18个月,经过三次审议,是国内首部直接以“垃圾分类”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实行四个分类标准,注重源头减量,强化资源化利用,按照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管理系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规划:新建项目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等有关部门,依据本地区人口、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结合生活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