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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根据2023年5月最终通过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法案(以下简称“CBAM法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的过渡期将已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将于2025年底结束。在过渡期结束后,即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对进口到欧盟的相关产品征收碳关税。而针对过渡期CBAM的实施细则,欧盟委员会在征询公众意见后,于2023年8月17日通过并发布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实施细则的正式文本(以下简称“CBAM实施细则”)。旨在对进口货物到欧盟的进口商以及在非欧盟地区的生产设施操作方(即:第三国生产商)提供必要的法规指引与操作指导。 01 碳边境调节机制法(CBAM)的要求 01 对欧盟进口商的要求 法规的核心要求:欧盟境内将产品进口到欧盟的“授权CBAM申报人”(可简单理解为欧盟进口商),需要通过购买CBAM证书并以缴纳CBAM证书的形式,为其进口到欧盟关税区等的产品缴纳“隐含碳排放”费。请注意,法规并不是规定费用由欧盟外出口产品到欧盟的企业负责缴纳。 适用产品范围:并非所有进入欧盟的产品都需要满足本法规要求。目前,法规适用的产品只包括水泥、电、化肥、铁和钢及其制品、铝及其制品、化学品(目前只覆盖“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