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28 2024
    2024年1月15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6号),根据文件,将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常态化规范管理! 文件要求,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审核和拨付补助资金,并依据补贴清单调整、项目核查检查等情况,及时做好已拨付补助资金的调整和收回等工作。同时,电网企业应全面梳理总结落实核减环境违法行为补助资金、绿证交易涉及补助资金等有关情况,每年度形成专项报告。 电网企业应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做好补助资金的台账管理,全面、准确记录补助资金拨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明细情况。对于预拨的补助资金、享受补助资金项目的绿证收益等,电网企业应单独建立台账,为后续清算工作奠定基础。 电网企业应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公布等工作,并与省级主管部门、信息中心、项目业主等做好沟通衔接,逐月统计已申报项目补贴清单审核进展情况。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的审核情况按属地原则提交至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于每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补贴清单审核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02-26 2024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技术为重点方向,包括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新型薄膜电池、高效太阳能电池、高效智能光伏组件),关键电池材料、核心元器件及系统集成技术,电池及其组件循环利用及无害化处置技术,高参数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分布式太阳能热电联动系统技术,智能化分布式光伏及直流并网技术,深远海大型风电场开发与设计技术,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部件设计与优化技术,大容量风电机组系统控制关键技术,生物天然气及可持续航空燃料制备技术,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开发利用技术,干热岩开发利用技术,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系统升级技术、绿色低碳船用燃料制备技术等。 原文如下   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大力支持先进低碳技术宣传推广应用,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 02-23 2024
      2024年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标准,为工业领域开展碳评估、降低碳排放等提供技术支撑。 其中低碳技术与装备领域的源头控制标准,包括原/燃料替代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低碳设计等标准。 在燃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氢冶金,炉窑氢燃料替代,玻璃熔窑窑炉氢能煅烧、水泥窑窑炉氢能煅烧、燃氢燃气轮机、氢燃料内燃机等氢能替代,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原燃料结构优化,工业电加热炉、工业汽轮机、空气源热泵采暖等电气化替代等技术和装备标准。 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重点制定太阳能、风能、光热、地热、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输送、储存、利用以及分布式应用等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         2024年5月8日-10日,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联合中国农业大学等相关机构,在北京举办“2024(第五届)全球生物质能创新发展高峰论坛暨有机固废资源(能源)化利用科技装备展”。 其中,“生物能...
  • 02-21 2024
      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局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通告 2024年1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上海海事局辖区甲醇燃料动力船舶水上加注作业活动,保障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根据《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上海海事局制定了《上海海事局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现将《上海海事局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上海海事局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事局辖区甲醇燃料动力船舶水上加注作业活动(以下简称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保障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根据《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海事局管辖水域内甲醇燃料动力船舶通过加注船、加注趸船、岸基加注站、槽罐加注车等方式进行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活动。 第三条  上海海事局负责辖区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的统一管理,各分支海事局负责本辖区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海事局和各分支海事局统称海事管理机构。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
  • 02-18 2024
      2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指出,健全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规范调频市场交易机制。调频市场原则上采用基于调频里程的单一制价格机制。各机组按规则自主申报分时段调频容量及价格,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出清价格和中标调频容量。调频费用根据出清价格、调频里程、性能系数三者乘积计算。合理确定调频服务价格上限。调频性能系数由调节速率、调节精度、响应时间三个分项参数乘积或加权平均确定,分项参数以当地性能最优煤电机组主机(不含火储联合机组)对应的设计参数为基准折算。原则上性能系数最大不超过2,调频里程出清价格上限不超过每千瓦0.015元。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4〕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
  • 01-29 2024
      2023年12月21日,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发布《关于推介发布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典型技术模式的通知》,遴选了农村冬季清洁取暖10项典型技术模式。 以下为原文: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关于推介发布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典型技术模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能源站(办、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加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技术服务,发挥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在解决冬季清洁取暖中的作用,在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的指导下,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组织遴选了农村冬季清洁取暖10项典型技术模式,现予推介发布。 各地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组织专家、企业等通过展示推介、现场观摩等方式,结合实际进行推广应用。充分利广播、用电视、报刊、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促进技术模式进村入户。 附件: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典型技术模式简介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023年12月21日 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典型技术模式简介   (一)秸秆打捆直燃...
  • 01-24 2024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文件提出,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强市场机制创新,逐步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实现新能源发展与市场建设协调推进,更好发挥市场促进消纳作用。建立健全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研究出台绿电交易有关规定,逐步扩大绿电交易规模,着力解决企业购买绿电需求量大、绿电跨省跨区交易难等问题。加快推进绿电、绿证市场建设,培育绿色电力消费市场。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2024〕4号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能传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附件: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国家能源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   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
  • 01-23 2024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 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   (2024年1月10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印发)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禁止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根据《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基本概念 本指南所称行业协会,是指由同行业经济组织和个人组成,行使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法人。 行业协会主要由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组成,也可能包括上下游经营者,或者具有其他业务联系的经营者。 第三条  总体要求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行业协会不得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第四条  禁止组织从事垄断协议的一般规定 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是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的主要表现形式。行业协会不得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行为。 前款所称从事,包括垄断协议的达成和实施。 第五条  垄断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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