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4-25 2022
    admin
      生态环境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此外,雄安新区、兰州新区、光泽县、兰考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大理市、神木市、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 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城市和地区加快编制并印发实施方案、建立专门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建设工作。 附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
  • 04-24 2022
    admin
      全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推进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建设一批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以下简称“秸秆利用重点县”),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建设300个秸秆利用重点县、600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秸秆利用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秸秆产业...
  • 04-20 2022
    admi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应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本行政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已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2022年4月28日前,将本地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报我局备案;尚未完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和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在规划编制和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未专门编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将有关规划中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内容报送备案。   开展省级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备案是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请你们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陈永胜,010-81929529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4月8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 04-0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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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有关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有关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性行业组织及单位、中央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清洁生产促进法》,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工作分工,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快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的应用推广,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现启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征集和筛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03-0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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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一、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538.88亿元,为预算的102.5%,比2020年增长10.7%,主要是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和价格上涨等因素拉动。其中,税收收入172730.47亿元,增长11.9%;非税收入29808.41亿元,增长4.2%。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1713.52亿元,收入总量为214252.4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321.5亿元,完成预算的98.5%,增长0.3%。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0.9亿元、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90亿元,支出总量为249952.4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357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461.8亿元,为预算的102.2%,增长10.5%。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95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
  • 03-0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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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以下简称“129号文”),明确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用户侧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加快推动各类型具备条件的电源参与现货市场、统筹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统筹电力辅助服务交易与现货交易、做好省间市场与省内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强对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履约监管等工作。 总体要求方面,129号文指出,第一批试点地区原则上2022年开展现货市场长周期连续试运行,第二批试点地区原则上在2022年6月底前启动现货市场试运行。其他地区尽快开展现货市场建设工作,原则上要在2022年一季度上报现货市场建设方案。2022年6月底前省间现货交易启动试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研究编制京津冀电力现货市场、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据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17年8月发文,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首批电力现货试点于2019年6月...
  • 02-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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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022年1月4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复苏脆弱,气候变化挑战突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党中央认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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