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08 2022
      9月6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具体来看,其主要职责为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加强对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未尽事宜,巩固脱钩改革成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 成员单位方面,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为牵头单位。 以下为文件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22〕8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你们关于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
  • 09-02 2022
            8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提出,‍‍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能源安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 本办法所称评定是指对申报的能源技术装备进行审查,确定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单。本办法所称评价是指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依托工程投产运行一年后,对示范效果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 国能发科技〔2022〕8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等文件要求,规范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评定和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能源安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
  • 08-29 2022
      工信部8月29日消息,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出,推进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氢能、储能、输电、配电及用电等10个领域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发展。   通过5-8年时间,电力装备供给结构显著改善,保障电网输配效率明显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及示范应用不断加快,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基本满足适应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大规模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累计超过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备供给能力不断提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备满足12亿千瓦以上装机需求,核电装备满足7000万千瓦装机需求。   以下为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加快 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重装〔2022〕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 08-29 2022
      8月26日,国网新能源云官网发布“国网各省市电力公司关于2022年度第1次常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规定,“纳入补助目录的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依照项目类型、并网时间、技术水平和相关部门确定的原则等条件,确定目录中项目的补助资金拨付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各省市2022年年度第1次常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拨付情况公告如下:   1.北京   2.天津   3.冀北   4.河北 5.山西   6.山东   7.上海   8.江苏   9.浙江   10.安徽   11.福建   12.湖北   13.湖南   14.河南   15.江西   16.四川   17.重庆   18.辽宁   19.吉林   20.黑龙江   21.陕西   22.甘肃   23.青海   24.宁夏   25.新疆   26.西藏   来源:国网新能源云  
  • 08-29 2022
      8月25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现公开征求意见,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检查要素包含制度建设和责任履行情况、垃圾焚烧炉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监测情况。 点击下载反馈表 全文如下     来源:生态环境部  
  • 08-29 2022
      导 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计划》指出,鼓励企业积极使用绿色电力。推动畅通绿色电力采购渠道、建立绿色电力碳排放抵消机制,鼓励企业积极购买绿色电力。强化企业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意识,鼓励通过自建拉专线或双边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提高绿色电能使用水平,逐步提升绿色电力在整体能源消耗中的占比。   计划提出到2025年,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比“十三五”期末下降20%,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综合能耗比“十三五”期末下降15%,遴选推广30个信息通信行业赋能全社会降碳的典型应用场景。     关于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信〔202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局)、 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国资委、能源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
  • 08-29 2022
            国家能源局8月25日消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的《国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13项具体举措,其中,在“隔墙售电”方面指出,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就近参与市场交易,推动分布式发电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这意味着生物质发电参与“隔墙售电”指日可待。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能综通法改〔2022〕45号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局全面深化改革暨推进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5月6日 国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推行行政许可...
  • 08-22 2022
      国家发改委8月19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3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基本建立,相关统计基础进一步加强,各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稳步开展,碳排放数据对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初步建成。   到2025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基础更加扎实,核算方法更加科学,技术手段更加先进,数据质量全面提高,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数据支持。   《方案》指出,建立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明确有关部门和地方对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因子、电力输入输出等相关基础数据的统计责任,组织开展全国及各省级地区年度碳排放总量核算。鼓励各地区参照国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按照数据可得、方法可行、结果可比的原则,制定省级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   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由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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