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8 2021
    11 月 16日,中央预算公共平台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本次下达总计新能源补贴资金38.7亿元。其中,风电15.5亿元、光伏22.8亿元、生物质382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补贴主要发给:地方电网、存量项目。   1、补贴资金是发给存量项目的,并非新项目 这笔钱,是给已经进入补贴目录的项目的,也就是早就并网的存量项目! 除了进入财政部前七批的补贴目录之外,2020年6月份以来,国家电网每半个月就会公布一批新确权的项目。 2、补贴资金仅是发给地方电网的,并非全国的 从2020年开始,可再生能源补贴均由电网企业发放。详见《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我国除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之外,还有许多地方电网企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是由财政部直接拨付的,而地方电网,则是由财政部先拨付给省财政厅,再拨付给电网企业的。 目前知道的地方独立电网大概还有1个省级电网(蒙西电网)、13个地级市电网和近400个县级电网。蒙西电网是最大的一个地方电网,因此本次38.7亿补贴资金里面,蒙西占了32.2亿元。 因此,财政部每年都会根据各电网上报的金额,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地方电网所在省份的财...
  • 11-17 2021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禁止洋垃圾进口、“无废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化工领域风险管控、快递包装污染治理、尾矿库环境管控等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主持召开多次重大会议亲自部署。从“十三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和部委相继发布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积极推动落实一系列举措。本文系统梳理了“十三五”以来相关政策文件标准,以期为从事该领域的各方工作者提供政策参考。   国家层面     2016年11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修改——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将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
  • 11-15 20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连续四年对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强化法律实施监督,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执法检查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担任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丁仲礼,秘书长杨振武,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任副组长,成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27人。4月至9月,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赴陕西、上海、内蒙古、湖北、湖南、海南、河南、黑龙江等8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到26个地市,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了128个单位,召开20次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与五级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座谈。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
  • 11-15 20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涌现了一批好技术、好典型。为强化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和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加快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助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经研究,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推荐的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重点需求。 2. 技术适用性广、成熟度高,且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带动性,在适宜区域有一定规模的推广应用。 3. 技术解决的问题针对性强,应用场景明确,经济、社会与环境综合效益好,推广转化前景良好。 4.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涉及的投入品、农业装备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要求。 (二)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案例。秸秆综合利用案例应提炼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内容真实、主题突出、特点鲜明。范围包括:秸秆肥料...
  • 11-08 2021
    摘要: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就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出7项行动,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意见》提出: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   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序扩大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并纳入全国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制定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大力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作。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10-26 20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年10月24日 (本文有删减)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明确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和各方统筹。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
  • 10-11 202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物质废物堆肥处理技术的进步,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谭全银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746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swmd@mee.gov.cn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和发酵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质废物堆肥处理的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和发酵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生物质废物堆肥有...
  • 09-29 2021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印发:电网应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接入服务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简称“《规范》”),明确了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原则和环节,要求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规范》中所指的“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项目。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坚持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原则,包括规划布局、备案要求、项目建设、并网接入、调度运行、监测监督等环节管理。   《规范》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新型储能项目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建立健全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体系,负责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及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新型储能政策执行、并网调度、市场交易及运行管理进行监督。   新型储能项目备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含技术路线、应用场景、主要功能、技术标准、环保安全等)、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   《规范》特别强调,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必须遵循全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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