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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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拟对全国并网在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展建档立卡,建立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库。 通知指出,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数量和规模等情况,进一步加强行业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支撑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认定等工作,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项目填报信息的基础上,拟对全国并网在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展建档立卡,建立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库。 建档立卡的对象为2022年7月31日前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后续并网项目及时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所在地、项目业主、核准(审批、备案)时间、装机容量、并网时间、项目运行状态等信息,详见附件1。 每个建档立卡项目由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码。该编码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唯一身份识别代码,将与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认定等工作做好衔接。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
  • 10-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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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能综通法改〔2022〕92号 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有关规定,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费结算公平及时,进一步规范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行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未事先明确约定使用非现金结算支付的,应使用现金结算支付,不得使用承兑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业务规则、业务形式、应用场景与票据类似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企业自设电子债务凭证工具延期支付。 二、电网企业如确需使用承兑汇票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延期...
  • 10-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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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 读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文件提到,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标准制修订。继续推动生物质能源(含生物质发电、生物制气、纤维素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生物成型燃料等)转化利用、地热能开发利用、海洋能开发利用等技术标准制修订,开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热泵、清洁炉具等清洁供暖标准研制。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能源企业,有关标准化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充分发挥标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技术支撑和引领性作用,我局组织编制了《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 2022年9月20日   以下为文件原文       来源:国家能源局
  • 10-0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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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   《意见》中明确, 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企业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运用中长期激励工具,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   支持各地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   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注重依法依章程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意见》还明确,各...
  • 09-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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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 (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 (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 (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 (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 (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 (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 (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
  • 09-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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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月 14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 《通知》指出,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申报方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电、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领域。 以下是通知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根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
  • 09-0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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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具体来看,其主要职责为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加强对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未尽事宜,巩固脱钩改革成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 成员单位方面,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为牵头单位。 以下为文件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22〕8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你们关于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
  • 09-0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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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提出,‍‍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能源安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 本办法所称评定是指对申报的能源技术装备进行审查,确定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单。本办法所称评价是指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依托工程投产运行一年后,对示范效果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 国能发科技〔2022〕8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等文件要求,规范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评定和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能源安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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